壹、依據一、本校校務發展計畫。二、本校推展品格教育發展計畫。
貳、目的:
一、以獎勵方式增強學生正確的行為,培養學生良好的生活習慣及正確的學習態度。二、激發學生榮譽感和責任心,進而認識自己、肯定自己,促進人格健全發展。
參、實施對象:本校在籍學生。
肆、實施方法:一、學生核發優點點數標準如下:
?士敏國小學生優良表現獎勵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