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廣興國小自信存摺活動 ] 活動說明

活動入口:https://eb.ilc.edu.tw/Card/Web/SWeb.aspx?P_ID=13396


壹、依據:校務發展計畫

貳、實施目的:

一、用以激勵學生積極向上的動機及行為,進而形塑校園良善、正向之風氣。

二、積極參與校內外各項活動,藉由每一次活動的參與與探索,提昇自我概念的肯定,以期建立學生健全身心靈。

參、實施原則:

一、正向激勵原則:藉由各項點數累計紀錄,激發同儕相互學習之效。

二、全面照顧原則:從各學習領域建立學生多能教育目標,鼓勵積極參與、良性競賽,建立真善美之學習型態。

三、內外兼顧原則:鼓勵學生積極參與校內外各項活動、競賽與展演,展現教室外多元智能學習成果樣貌。

四、系統整合原則:依教訓輔三合一資源整合系統概念,積極建立學生生活學習、教學活動表現紀錄,深化追求卓越、創新的自我實現歷程。

肆、實施對象:本校全體國小學童。

伍、實施辦法:

一、計點項目

項目

內容

點數

公共服務

學生服務隊、聚寶屋小志工

每學期15-30

學習成就

自治鄉長(朝會報告)

30

模範生

20

寒暑假作業優良獎

30

作業抽查優良獎

20

期中、末學習評量

第一名30

第二名20

第三名10

期末品學兼優、五育獎(成績優良)、進步獎

品學兼優50

五育獎20

進步獎20

校內、外競賽

第一名(特優)50點、100

第二名(優等)30點、60

第三名(甲等)20點、40

佳作10點、20

※縣級競賽依上述點數×2

※全國競賽依上述點數×3

閱讀認證

小學士10

小碩士30

小博士50

校外文章投稿見報

50

ICRT

每二週抽5名,每名5

才藝發表

校外展演、歲末才藝展演、配合學校活動表演等

10-30

班級競賽

生活競賽(期末)

10

日常生活表現

日常生活值得表揚之行為

每位導師、科任老師(全科代理)每學期有100點可使用(由各班自行訂定給點標準)

其它

行政業務推動表揚表現優良學生(業務承辦人須擬定計畫並經校長核定)

依核定計畫


二、其他

(一)上述計點項目須為政府公家機關所舉辦,私人單位所頒之獎狀不予採計。團體或班級競賽,有列出得獎者姓名者比照個人計點減半給點數。

(二)每一個集點紀錄在榮譽存摺上,點數累計有效期限為在校6年,每學期期末公開兌換獎品。轉出學生得於辦理轉學手續前至輔導組結清點數、兌換獎品。

(三)點數持有人於上述有效期限內累積至本校兌換最高點數,即須於當年度更換一半以上之點數否則將於年度結束後扣除半數點數,其餘點數繼續六年有效。

(四)同一計點項目參加不同區域獲獎,不得重複計點,取最高計點方法採計。給獎方式如採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佳作者,其佳作計點等同上表第四名給予點數。

(五)期末請導師協助登錄學生點數,榮譽存摺如遺失可從導師紀錄表查詢簽核補發,如無紀錄則點數歸零。

陸、獎品內容:

兌換與點數同等級之學用品,兌換門檻為50點,最高累積點數2500點。

柒、獎勵所需經費由學校學生活動費支應。

捌、本計畫經由行政會議討論決議,經校長同意後實施,修正時亦同。